“碳”索之路——企业绿色出海深度洞察报告(2025-2026)欧盟放宽了申报门槛,没放松对出口商数据的要求
1CBAM正式期自2026年1月1日起,证书2027年2月1日起售
250吨门槛按欧盟进口商总量算,中国出口商仍可能被要求配合
3单产品碳足迹检测约1万–3万元,整车约10万–20万元
老板之问
- 欧盟碳关税现在要交钱了吗?
- 2026年1月1日起进入正式期,证书2027年2月1日起售,价格按2026年欧盟ETS季度均价 p.22
- 出口量小能豁免CBAM吗?
- 看欧盟进口商全年进口钢铁、铝、化肥和水泥是否超50吨,不是你的出口量 p.22
- 出口电池要办什么?
- CE标志、EPR注册(需欧盟授权代表);电池护照2027年2月18日起;尽职调查推迟到2027年8月18日 p.27
- 产品碳足迹认证要花多少钱?
- 单产品检测核算约1万–3万元,整车约10万–20万元 p.56
- 国内有哪些补贴和金融支持?
- 北京中小微企业年度最高20万元;通州首次认证最高50万元;多地有碳足迹挂钩贷款 p.17
对德国、瑞士和欧洲的含义
直接涉及欧盟:CBAM(钢铁、铝、水泥、化肥、电力、氢)2026年1月1日进入正式期,证书2027年2月1日起售;新电池法规的CE、EPR已适用,电池护照2027年2月18日起,尽职调查推迟到2027年8月18日;CSDDD经Omnibus调整后,中国供应商最早自2028年起可能被欧盟大企业要求提供数据。德国案例有宝马兰茨胡特工厂、科思创,以及德国电子元件供应商以GDPR为由拒绝提供碳数据(p48)。对出口欧盟的企业,核心门槛是数据与核算方法,而不是单张证书。
欧盟放宽了申报门槛,没放松对出口商数据的要求
核心观点
2025年9月的报告:CBAM已进入付费倒计时报告成稿于2025年9月:CBAM正式期自2026年1月1日起(p19),证书2027年2月1日起售(p20),价格按2026年欧盟ETS季度均价(p22)。
小进口商免申报,不等于你可以不管欧盟进口商全年进口钢铁、铝、化肥和水泥合计不超过50吨可豁免(p20)。门槛按进口商总量算,不看单个中国出口商(p22)。
电池和供应链尽职调查被推迟,核心要求不变电池原材料尽职调查推迟到2027年8月18日后(p26)。CE标志和EPR已适用,电池护照自2027年2月18日起(p27)。
成本落在核算和认证上单个产品碳足迹检测约1万–3万元,整车约10万–20万元(p56)。专家称碳足迹管理成本通常占出海成本10%-20%(p42)。
1适用对象:多数中国出口商被欧盟买家带着走,而不是直接受罚
- CBAM覆盖的产品覆盖电力、水泥、化肥、钢铁、铝和氢(p18)。申报义务在欧盟进口商,中国出口商需配合提供排放数据(p22)。
- 50吨门槛进口商全年进口钢铁、铝、化肥和水泥总重不超过50吨,可豁免全部CBAM义务,不含电力和氢(p20)。超过50吨,所有进口商品都要缴,不是只算超出部分(p20)。
- 可能扩围2025年7月1日欧委会就扩大范围征求意见,拟纳入钢铁零部件、铝加工品等下游产品(p21)。计划2025年第四季度提出立法提案(p23)。
- 电池法规适用所有进入欧盟的电池:电动汽车电池、轻型电动车辆电池、启停电池、工业电池、便携式电池和固定式储能(p25)。
- CSDDD修订后《调查指令》门槛为员工超5,000名且净营业额超15亿欧元(p33)。中国供应商经欧盟大企业的活动链被牵涉,最早自2028年起(p32)。
对你的生意先确认产品是否属于CBAM六类或电池,再问欧盟客户:年进口量是否超过50吨(p22),是否会向你要排放数据。
2具体要求:数据要核查,方法要用欧盟认的
- CBAM义务正式期要购买与隐含排放对应的CBAM证书,并提交年度申报(p19)。使用供应商实际排放数据,须经认可的核查机构核验(p21)。
- 默认值拿不到实际数据可用欧委会默认值,无需核验(p21)。默认值取10个碳排放强度最高出口国的平均水平,可能让你多缴税(p21–22)。
- 电池法规所有电池投放市场前须带CE标志(2024年2月18日起,p27)。生产者须完成EPR注册,非欧盟企业要指定欧盟境内授权代表(p28)。电池护照自2027年2月18日起适用于轻型电动车辆电池、容量大于2 kWh的工业电池和电动汽车电池(p27)。
- 回收材料回收材料最低比例的目标值为钴16%、铅85%、锂6%、镍6%,2031年起(p27)。
- 核算标准GB/T 24067-2024只评价气候变化;PEF评价16种环境影响(p53)。CBAM和新电池法要求用其认可的数据库和PEF方法,不接受GB/T 24067-2024(p55)。
对你的生意出口欧盟的产品,核算方法按欧盟要求选,不要只做国内认证。
3流程、费用、时限:碳成本是后付,不是免除
- CBAM时间线过渡期2023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只做季度排放申报(p19)。2026年进口的证书2027年2月1日起售(p20)。年度申报截止由5月31日推迟到9月30日,首次为2027年9月30日(p20)。
- 免费配额退坡CBAM覆盖比例由2026年的2.5%升到2034年的100%(p19)。
- 电池时限尽职调查义务推迟到2027年8月18日后,欧委会预计2026年7月26日发布指南(p26)。电动汽车电池碳足迹要求原定2025年2月18日,已延期(p27)。
- 认证费用单产品检测核算约1万–3万元,整车约10万–20万元(p56)。碳核算因子库数千元至十几万元,整改数千至数万元,培训约1万–5万元(p56)。
- 补贴北京按合同金额不超过30%补贴,每家中小微企业年度最高20万元(p17)。通州首次认证最高50万元,温州首次获证奖励5万元(p17)。
对你的生意给欧盟客户报价时,在合同里写清碳成本谁承担、按什么价格、以谁的数据为准。产品多,认证费会升(p56)。
4罚则和执法情况:罚则仍在变,数据真实性是反复出现的风险
- CBAM拆分进口批次规避50吨门槛,会丧失豁免并受处罚(p20)。欧盟拟强化反规避措施,含加强处罚和第三方代申报(p21)。
- 电池法规没有CE和EPR合规证明,可能被产品下架或罚款(p28)。
- CSDDD原规定罚款至少为全球营业收入的5%,欧委会提议删除这一下限,并取消统一民事责任(p31)。
- 数据造假数据不实被认定为“漂绿”,在欧盟市场可能面临高额罚款、品牌受损甚至失去准入(p57)。
- 执法案例报告没有给出欧盟已执法的案例。国内2024年四川抽查近40家企业的碳足迹证书,接近半数的服务机构不能复现数值(p55)。
对你的生意要求核算机构给出可复现的计算过程和因子来源,保留用电、用气、运输的原始凭证。
5企业该怎么做:按先后顺序的五步
- 第一步:确认范围查产品是否属于CBAM六类、电池,或可能纳入的下游产品(p18,p21)。向欧盟客户问清其年进口量是否超过50吨(p22)。
- 第二步:摸数据近70%的碳排放来自上游供应链(p43)。先盘一级供应商,再向二级、三级延伸;一级供应商常只给全厂汇总数据(p46)。
- 第三步:选方法用同一数据底座对应多个标准,即“一基多标”(p57)。欧盟市场用PEF和CBAM规则,国内用GB/T 24067-2024(p55)。
- 第四步:电池类合规完成EPR注册、指定欧盟授权代表、确保CE标志(p28)。准备电池护照所需的碳足迹和回收材料数据(p27)。
- 第五步:降成本申请地方补贴(p17)和碳足迹挂钩贷款(p15)。联合行业组织买第三方服务,形成“团购价”(p42)。
对你的生意按这五步排期。等客户发函后再开始,来不及补数据。
6分企业类型的建议
- 出口钢铁、铝及加工品、化肥、水泥,或出口带电池产品的中小企业1)问欧盟客户全年进口是否超过50吨(p22);2)把每批货的用电、用气、原料来源整理成月度表(p46);3)请有CBAM经验的核算机构先做一款主力产品,确认费用和周期(p56);4)合同写清碳成本分担和数据责任;5)申请当地补贴(p17)。
- 投入与周期
- 一款主力产品检测核算约1万–3万元,培训约1万–5万元(p56)。
- 做成的信号
- 客户接受你提供的排放数据,不再按默认值报价。
- 该止损的信号
- 核算结果显示隐含排放明显高于同行,或客户因碳成本转单。
- 出口动力电池、储能电池或带电池产品的企业1)确认CE和EPR(p28);2)指定欧盟授权代表(p28);3)梳理钴、天然石墨、锂、镍的来源(p26);4)关注欧委会预计2026年7月26日发布的尽职调查指南(p26)。
- 投入与周期
- EPR和授权代表费用,原文未给出。
- 做成的信号
- 产品带CE标志,EPR已注册,供应链有可追溯记录。
- 该止损的信号
- 客户要求电池护照时,你无法提供碳足迹和回收材料数据(p27)。
- 有欧盟大客户的中大型制造企业1)向大客户问尽职调查的时间表(p32);2)建立供应商碳数据门户,或接入行业平台,如汽车的Catena-X(p37)、化工的TfS(p39);3)给二级供应商培训和工具(p49)。
- 投入与周期
- 碳管理系统建设通常数百万至千万元(p49)。
- 做成的信号
- 一级和二级供应商能按期提供产线级数据。
- 该止损的信号
- 二级供应商持续拒绝提供数据,或系统投入超过客户订单的毛利。
7风险与应对
| 风险 | 触发条件 | 影响 | 应对 | 提前能看到的信号 |
|---|---|---|---|---|
| 规则仍在变 | CBAM简化方案待欧盟理事会批准,CSDDD调整仍在审议(p33) | 中 | 按现有文本准备,同时订阅欧盟官方公告 | 欧盟官方公报、欧委会公告 |
| 用默认值多缴碳关税 | 无法提供实际排放数据,改用默认值(p22) | 高 | 优先拿实际数据,请认可的核查机构核验 | 客户报价中的碳成本项 |
| CBAM扩围到下游产品 | 欧委会2025年第四季度的立法提案获通过(p23) | 中 | 提前核算下游加工品,确认客户是否受影响 | 欧委会立法提案文本 |
| 数据造假或“漂绿” | 手工填报、选择性披露、因子来源不明(p47,p57) | 高 | 使用可复现的核算过程,保留原始凭证 | 核查机构的抽查意见 |
| 二级以下供应商数据缺失 | 供应商以商业秘密或GDPR为由拒绝提供(p48) | 中 | 合同里写入数据条款,或更换供应商 | 供应商问卷回收率 |
8哪里存疑
CBAM、CSDDD的Omnibus调整内容(p20,p31,p33)
为什么存疑 p31是欧委会提议,p33称理事会层面一致,p20称欧洲议会已表决,p33又说待理事会批准。三种状态混写,引用前要分清。
不成立的条件 最终文本可能与报告描述不同,门槛、时间点以欧盟官方公报为准。
西碳迹在数据采集、交互、认证、整合上优于“部分同类方案”(p71–76)
为什么存疑 联合出版方是西门子,对手匿名,没有第三方评测、价格和实施周期。
不成立的条件 中小企业用Excel加外部咨询,在产品数量少时可能更便宜(p56)。
近70%的碳排放来自上游供应链(p43);二级供应商仅约30%能提供数据(p46);217家调研68%用Excel(p47)
为什么存疑 三项数字都没有注明出处、样本和时间。
不成立的条件 换成你自己的产品,上游占比可能很不同,应用自己的BOM重算。
惩罚性碳关税额度可达68-71元/kWh(p40)
为什么存疑 来自专家发言,没有碳价假设,也没说明是哪种电池。
不成立的条件 若碳足迹达到欧盟默认值以下,额度会低得多;需按欧盟最新规则测算。
9这份报告回答不了的
报告成稿于2025年9月,距今已一年多。欧盟正式实施细则、证书实际价格、各国CSDDD转化规则、电池碳足迹声明的最终技术规则,报告均未覆盖,也没有欧盟实际执法案例。去欧盟官方公报EUR-Lex、欧委会CBAM网站、商务部和生态环境部的最新通知查。
逻辑链:为什么 → 怎么传导 → 所以怎么做
驱动因素
传导机制
结论与打法
关键数据图
CBAM逐步取代EU-ETS免费碳配额的比例(2026–2034年,%)(%)
地方产品碳足迹补贴/奖励上限(万元)(万元)
绿色技能人才需求与供给增速(2023–2024年,%)(%)
核心观点
- CBAM的碳成本只是后付,不是延期免除:2026年进口的证书要到2027年才开售,但价格按2026年欧盟ETS季度均价计算。 p.22依据正式期自2026年1月1日起;证书起售推迟到2027年2月1日;价格基于2026年欧盟ETS季度平均收盘价推理价格对应的是进口发生当年的碳价,所以2026年的出口已经带有碳成本前提Omnibus修正案2025年9月10日欧洲议会表决通过,仍待欧盟理事会批准
- CBAM的50吨门槛按欧盟进口商年进口总量计,不按中国出口商单家出口量计,所以小出口商仍可能要配合。 p.22依据某欧盟进口商从中国企业进口49吨、从另一家进口2吨,总量超过50吨,则该中国企业仍需配合推理豁免资格由进口商申报时的全年总量决定前提门槛不适用于电力与氢;超过50吨则全部进口商品都要缴
- 欧盟监管在“放松与收紧”并行:Omnibus为欧盟中小企业减负,但非欧盟出口商面对的核算、核查和下游产品扩围要求没有减轻。 p.23依据CBAM:豁免约90%中小进口商,大型进口商仍贡献约99%进口商品碳排放;欧委会拟把钢铁和铝基下游产品纳入推理CBAM的目标是防止碳泄露,覆盖的重点是高排放进口,而不是企业数量前提下游产品扩围仍在立法提案阶段,范围未定
- 新电池法规中CE、EPR已生效,但尽职调查和电动汽车电池碳足迹要求被推迟,核心要求不变。 p.26依据尽职调查义务推迟到2027年8月18日后;电动汽车电池碳足迹要求因二级法规未定而延期;CE自2024年2月18日、EPR自2025年8月18日推理延期的是时间,不是要求前提欧盟正在讨论把尽职调查豁免门槛从4000万欧元改为年净营业额小于1.5亿欧元,尚未定
- CSDDD对中国供应商的影响通过大型欧盟买家的活动链传导,Omnibus缩小了范围但没有改变监管预期。 p.32依据首次生效时间推迟;价值链限于直接商业伙伴,排除员工少于500人的供应商(提议);最早自2028年起可能受到欧盟大企业的尽职调查要求推理指令约束欧盟企业,需要供应商提供数据来履行前提提议尚在审议,民事责任、连带处罚、业务终止条款未定
- 中欧碳足迹核算标准不一致,是合规成本的主要来源:同一产品可能要做国内和欧盟两套认证。 p.55依据GB/T 24067-2024只评价气候变化;PEF评价16种环境影响;CBAM、新电池法要求用其认可的数据库和PEF方法,不接受GB/T 24067-2024推理监管方只认自己指定的方法前提中欧已签谅解备忘录推动互认,但尚无互认结果
- 供应链数据断层是碳足迹核算的核心障碍,二级以下供应商几乎是“数据黑洞”。 p.46依据近70%的碳排放源于上游供应链;纺织服装二级供应商仅约30%能提供较完整原材料碳排放数据,全链条核算偏差率超过40%;217家制造企业中68%依赖Excel,报告偏差15-20%推理上游数据来自小供应商,缺乏计量和记录体系前提调研数字均未注明出处和样本方法
- 认证和管理成本已不低,且多套标准并行会重复收费。 p.56依据单产品检测核算约1万–3万元,整车约10万–20万元;碳足迹管理成本通常占出海成本的10%-20%(专家观点)推理每套体系都是独立收费项目前提成本区间为估计值,未注明样本;10%-20%为专家发言
- 国内政策正在用补贴和挂钩贷款降低认证门槛,但以一次性奖励为主,缺少持续减排激励。 p.17依据北京按合同金额不超过30%补贴、年度最高20万元;多省试行碳足迹挂钩贷款;报告称激励以一次性认证挂钩为主推理当前补贴设计鼓励“做一次核算”,不鼓励持续减排前提各地标准不同,需逐地核实
- 碳管理人才缺口大,中小企业多用兼职人员,数据质量难以通过审计。 p.59依据“十四五”期间双碳人才需求接近百万人,现有约十万人;绿色技能人才需求增长11.6%,供给增长5.6%推理培养周期3–4年,赶不上需求前提数据引自北京市和领英,口径为双碳领域整体,不是碳足迹专项
- 数字化碳管理平台可降低核算门槛,但西碳迹的优势描述来自联合出版方,缺少第三方验证。 p.71依据第三章表格逐项对比西碳迹与“部分同类方案”,宝马、科思创等案例由西门子提供推理集成IoT、区块链、AI可减少手工填报前提作者立场:西门子是产品方;对手匿名,无独立评测
可落地的做法
- 向欧盟客户确认其全年进口钢铁、铝、化肥、水泥的总量是否超50吨 p.22条件:门槛按进口商总量计,不适用于电力与氢;超过50吨则全部进口商品都要缴
- 拿不到供应商实际排放数据时可用欧委会默认值,但先估算多缴的税 p.21条件:默认值取10个排放强度最高出口国平均;使用默认值无需核查,使用实际数据须经认可核查机构核验
- 出口含电池产品:确认CE标志,完成EPR注册并指定欧盟授权代表 p.28条件:EPR须在目标销售国注册;无合规证明可能被下架或罚款
- 提前梳理电池所用钴、天然石墨、锂、镍的来源 p.26条件:尽职调查义务推迟到2027年8月18日后;欧委会预计2026年7月26日发布指南
- 用同一数据底座对应多个核算标准(一基多标),避免为国内和欧盟重复建设 p.57条件:欧盟市场要用PEF/CBAM规则,国内用GB/T 24067-2024;需要能支持多标准的工具或服务商
- 向一级供应商要产品级或产线级的初级数据,不要只收全厂汇总 p.46条件:一级供应商常只给年度总耗电、总耗气,难以分摊到产品
- 申请当地产品碳足迹补贴和碳足迹挂钩贷款 p.17条件:北京中小微企业按合同金额不超过30%补贴,年度最高20万元;各地条件不同,需逐地核实
- 与行业组织或第三方联合采购核算与认证服务,形成“团购价” p.42条件:适用于动力电池、光伏组件、汽车、钢铁等有共享行业数据的行业
- 让核算机构提供可复现的计算过程和因子来源 p.55条件:四川2024年抽查近40家企业,接近半数服务机构不能复现数值
- 在大型客户推动的行业平台上接入数据:汽车用Catena-X,化工用TfS p.37条件:需要客户或行业组织邀请;平台本身多为西门子等厂商方案
论证成立
- CBAM时间线与Omnibus修订要点:50吨门槛、证书起售推迟、申报截止日推迟 p.20p19–21逐项列出日期、比例和条件,p22用三个常见误区做反向验证,内部一致
- 同一产品可能需要国内和欧盟两套认证 p.55p34–35对比表与p55文字一致:GB/T 24067-2024只评价气候变化,PEF评价16种环境影响,欧盟不接受国标
- 碳足迹挂钩贷款与地方补贴是已落地的降本工具 p.15p15–17给出银行、金额、日期和补贴上限,均有具体对象
存疑之处
- 西碳迹在数据采集、交互、认证、整合上全面优于“部分同类方案” p.71联合出版方为西门子;对手匿名,无第三方评测,也没有价格和实施周期
- 近70%的制造业碳排放来自上游供应链;纺织二级供应商30%、偏差40%;217家企业68%、偏差15-20% p.43均未注明出处、样本和时间,不能当作行业统计引用
- 惩罚性碳关税额度可达68-71元/kWh p.40来自专家发言,无计算前提和碳价假设,也未说明适用于哪种电池
- “2027年起动力电池出口必须附带电池护照” p.40p27表格写自2027年2月18日起适用于LMT、容量大于2 kWh的工业电池和电动汽车电池,p44时间轴写2027.01,口径不一
- CSDDD、CBAM的Omnibus调整内容 p.31p31是欧委会提议,p33称理事会层面一致,p20称欧洲议会已表决通过但p33说待理事会批准,三种状态混写
反方意见
- 碳成本压力会倒逼低碳转型并使低碳工艺的企业获利(p24)如果欧盟默认值设定得较低,或碳价低于预期,或大型进口商把成本转嫁给供应商,低碳企业的价格优势可能很小;反之,小企业没有足够数据时只能按高默认值缴税。
- 数字化平台能解决数据断层二级、三级供应商缺少计量设备和记录体系,平台只能解决“怎么传”,解决不了“有没有”;成本由核心企业承担,中小供应商参与积极性低(p50)。
- Omnibus为中小企业减负,利好中国供应商(p33)减负对象主要是欧盟企业;中国出口商若所属品类在CBAM范围内,或欧盟买家继续沿用供应商问卷,实际负担未必下降(p23)。
需要用官方数据核实
| 关键数字或判断 | 核实来源 |
|---|---|
| CBAM正式期时间、50吨门槛、证书起售日和价格基准 | 欧盟委员会CBAM官方网站、欧盟官方公报EUR-Lex |
| 新电池法规各项适用日期和二级法规(碳足迹计算规则) | 欧盟官方公报EUR-Lex(法规(EU)2023/1542及后续修订) |
| CSDDD与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的修订内容 | 欧盟官方公报EUR-Lex、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公告 |
| 中国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进展、认证试点和电力碳足迹因子 | 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 地方碳足迹补贴额度(北京、通州、宿迁、温州) | 各地经信、财政、市场监管部门政策文件 |
一图看数据
占比与比率一览(%)
关键数据
过渡期(2023年10月1日– 2025年12月31日)
正式实施期(2026年1月1日起)
预计CBAM将于2034年完全取代EU-ETS免费碳配额
总重不超过50吨,则可豁免所有CBAM义务
豁免了90%中小型进口商(约超过18万家欧盟企业)的申报义务
大型进口商贡献了约99%的进口商品碳排放
CBAM证书的起售日期推迟至2027年2月1日起实施
将提交年度CBAM申报的截止日期从5月31日推迟至9月30日
该比例目前已调整至50%
默认值设定为可获取到可靠数据的10个碳排放强度最高出口国的平均排放水平
该证书的价格基于2026年欧盟ETS季度平均收盘价计算
将延期至2027年8月18日后实施
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低于4000万欧元的公司,可享受尽职调查的责任豁免
容量大于2 kWh的工业电池以及电动汽车电池,必须配备数字电池护照
目标值为钴16%,铅85%,锂6%,镍6%
罚款金额至少为公司全球营业收入的5%
提高至员工人数超过5,000名且净营业额超过15亿欧元
所有员工人数在1000人以下(此前为250人以下)且年净营业额低于4.5亿欧元的企业将不再受该指令约束
已有6项产品碳足迹核算国家标准发布、67项碳足迹核算国家标准立项研制
并于同年12月发布26项试点产品及对应区域
宣布完全取消铝材、铜材等59项高污染、高耗能产品的出口退税
部分成品油、光伏、电池、部分非金属矿物制品的退税率从13%降至9%
按照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30%给予补贴
授信碳足迹挂钩贷款额度1,400万元,发放贷款545万元
授信5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2.5% 5.0% 10.0% 22.5% 48.5% 61.0% 73.5% 86.0% 100.0%
PEF可用于综合评价16种环境影响类型
最多3%的过程和基本流可被排除在研究范围之外
近70%的碳排放源于上游供应链
仅约30%能够提供相对完整的原材料碳排放数据
据一项针对217家制造企业的专项调研显示,68%的企业仍依赖Excel手工记录能耗数据
2024年四川省抽查近40家企业的产品碳足迹证书,发现接近半数企业聘用的服务机构不能复现碳足迹数值结果和计算过程
单个产品的检测费用约在1万-3万元
费用可能达到10万-20万元
约1万-5万元
投入通常在数百万至千万级别
通常占企业出海成本的10%-20%
预计接近百万人,而当前实际从业人员仅约十万人,初始缺口高达90%
需求增长率高达11.6%,但同期人才供给增长率仅为5.6%
高于市场均价30%至50%的薪酬待遇
惩罚性碳关税额度可达68-71 元/kWh
使CAAM下超3,300家中国汽车企业能够参与Catena-X生态系统
集成欧盟海关CN Code全数据库(~ 10,000 条数据)
单次核算需2-4周
企业案例
| 企业 | 市场 · 模式 | 做了什么 | 结果 |
|---|---|---|---|
| 南京钢铁股份(华夏银行南京分行) p.15 | 欧盟/欧洲其他 · 其他 | 帘线钢产品碳足迹数值下降,则贷款利率下调 | 2025年1月落地;利率下调幅度原文未给出 |
| 深圳某模具公司(光大银行深圳分行) p.15 | 全球/不区分 · 其他 | “降碳贷”,利率与碳评级和减排指标挂钩 | 授信500万元,2025年5月落地 |
| 乐清柳市某电气企业(乐清农商银行) p.15 | 全球/不区分 · 其他 | 温州首笔电力电气产品碳足迹挂钩贷款 | 授信1,400万元,已放款545万元,首年节约融资成本20余万元 |
| 威海某化工公司及天津某绿色工厂(威海银行) p.15 | 欧盟/欧洲其他 · 其他 | 化工公司碳排放指标达标享优惠利率;天津工厂30%产品出口欧洲,推出“绿色工厂+CBAM挂钩”贷款 | 化工公司贷款2,200万元,2025年7月;天津工厂降低碳足迹达标则降息 |
| 某机电产品出口制造企业 p.46 | 欧盟/欧洲其他 · 出口 | 2022年起应客户要求披露碳排放,以厂区为边界建立“碳账本”,之后客户要求产品级碳足迹 | 需在有限时间内完成多款产品核算和第三方验证,并把系统从工厂级改为产品级 |
| 某汽车制造商与德国电子元件供应商 p.48 | 德国 · 其他 | 供应商援引GDPR和商业秘密拒绝提供生产环节碳排放数据 | 产品碳足迹报告关键环节缺失,影响合规 |
| 某动力电池企业与云南锂矿供应商 p.48 | 欧盟/欧洲其他 · 其他 | 2024年为满足欧盟新电池法规要求供应商提供开采环节能耗数据 | 供应商援引商业秘密拒绝,企业无法完成完整核算 |
| Aqara(绿米联创) p.80 | 全球/不区分 · 平台电商 | 与西碳迹签约,推进首个亚马逊CPF(气候友好承诺)绿标项目,覆盖碳足迹核算、减排建议和国际认证 | 2025年7月签约启动;认证结果原文未给出 |
| 沪利微电 p.86 | 德国 · 其他 | 作为西门子供应商,引入西碳迹计算产品碳足迹 | 称提高了计算效率和准确性;无量化数据 |
| 宝马集团兰茨胡特工厂 p.87 | 德国 · 其他 | 基于Catena-X部署西碳迹国际版,端到端计算产品碳排放并自动传输 | 原有方式单次核算需2-4周;改用后节省时间,无量化数据 |
| 科思创(Covestro) p.89 | 德国 · 其他 | 用西碳迹按Catena-X标准向客户提供产品碳足迹 | 称可与不同行业客户共享PCF并节省验证时间 |
| 携手可持续发展(TfS)倡议 p.90 | 全球/不区分 · 其他 | 51家跨国化工企业发起,2024年10月推出产品碳足迹交换方案,2025年1月发布《产品碳足迹指南》3.0 | 51家成员企业部署西碳迹总部版本 |
风险与门槛
- 规则仍在变:CBAM简化方案待欧盟理事会批准,CSDDD调整仍在审议 p.33
- 使用默认值导致多缴碳关税,隐含碳排放可能高于实际 p.22
- CBAM范围可能扩到钢铁、铝基下游产品,汽车、家电行业会受影响 p.23
- 数据造假或“漂绿”:在欧盟市场可能面临高额罚款、品牌受损甚至失去准入 p.57
- 二级以下供应商数据缺失,供应商以商业秘密或GDPR为由拒绝提供 p.48
- 同一产品需做国内和欧盟两套认证,成本重复 p.55
- 碳管理人才缺口,兼职转岗导致数据经不起审计 p.60
- 尽职调查和披露要求可能涉及技术与成分信息,带来信息安全和知识产权保护压力 p.23
预测
- CBAM逐步取代EU-ETS免费碳配额,预计2034年完全取代 p.192026–2034年
- 中国碳足迹管理体系:2027年初步建立,制定约100个重点产品核算规则标准;2030年更完善,约200个 p.132027–2030年
- 欧委会计划2025年第四季度提出立法提案,把CBAM扩大到钢铁和铝基下游产品 p.232025–2026年
- 欧委会预计2026年7月26日发布电池尽职调查指南;CSDDD通用指引提议提前到2026年7月 p.262026年
- 西门子目标:2030年全球供应链减排20%,2050年供应链碳中和 p.862030–2050年
时效提醒
成稿于2025年9月:CBAM简化方案当时待欧盟理事会批准,CSDDD和电池尽职调查的修订、下游产品扩围提案、正式期细则此后可能已变;脚注称资料截至2024年9月,时点需核对。
读书笔记
1)报告前两章是政策与痛点梳理,信息密度高;第三、四章是西门子“西碳迹”的产品推介和案例,应与前两章分开读。2)读法上要区分“已生效”“欧盟Omnibus提案”“理事会层面一致”三种状态:p31表格是欧委会提议,p33称理事会层面已达成一致,p20的CBAM修订已由欧洲议会表决通过,但p33仍称待理事会批准。3)p12脚注称资料基于截至2024年9月,但正文包含2025年9月事项,时点不一致。4)p25正文称电池法规“同年8月17日正式生效”,同页时间轴写2023年8月17日;p44时间轴写“新电池法规全面实施2027.01”,p27表格为2027年2月18日起,需以欧盟官方文本为准。5)CBAM误区表(p22)最有用:50吨按进口商算、证书后付但价格按2026年、默认值免核验但多缴税。6)p46、p47的调研和比例(30%、40%、68%、15-20%)均未注明出处。